占道施工实行年度计划管理,除特殊情况外,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不得擅自占道施工;占道施工的许可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;为了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,占道施工围蔽区内不得设置宿舍、厨房、厕所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……昨天,广州市交委对外发布了《城市道路车行道占道施工管理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该《实施办法》还首次公布了全市范围内,占道施工前必须事先做好交通评估和仿真试验的区域范围。在这些区域内实施占道施工,施工方必须针对仿真试验发现的问题,补充采取相应的完善交通组织措施,才能获准施工。
市交委表示,从即日起至5月13日,市民都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,就该《实施办法》向广州市交委路政管理小组充分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市交委路政管理小组的联系方式是:邮政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7楼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路政管理小组,邮政编码:510080;电话:96900;传真号码:020-87789934;电子邮箱:zdsgglbf@163.com。